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县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5月5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应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千阳县年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