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年)》评审会议顺利召开。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新建、生态处处长孟卫萍、四级调研员傅晨,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李幼桥,专家组成员以及陕西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人殷崎栋及相关技术代表出席会议。
此次评审分为现场考察与规划成果评审。会前,专家组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先后对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千湖林海有机肥改良项目、千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以及冯家山水库水源保护区等点位进行了实地调研。
会上,规划院公司技术代表张茹向专家组简要汇报了千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现状、工作基础以及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重点汇报了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经专家组研究讨论,一致认为《规划》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指导思想正确,规划目标明确。《规划》所确定的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规划任务与措施总体符合千阳县生态环境特征,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要求,对千阳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总体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同时,要求基于千阳县“生态立县”战略,突出地域生态环境特征,完善、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任务、措施和重点建设内容,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完善规划指标可达性分析内容。(任耀宗刘瑞)
编审: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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