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燃气具流入市场,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阳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燃气具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
一是立足实际,摸清监管底数。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燃气具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排摸梳理,摸清生产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等情况,建立燃气具市场主体台账。经排查,全县共有燃气具经营单位17家。
二是强化检查,严打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以家用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灶具等为重点整治产品,重点检查销售的燃气具是否标注生产许可证(QS)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是否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假冒伪劣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燃气具等违法行为。经检查发现,经营者均从正规渠道进货。对不能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建立购销台帐的商户,向他们提供了进销货台账模板,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暂时未发现销售燃气器具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排查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等经营单位17家。
三是加强监督,增强安全意识。督促燃气具经营单位签订《燃气器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燃气器具及相关配件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各17份,要求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相关制度,把控好进货源头关,防范于未“燃”;同时向购买燃气具的消费者派发《家用燃气器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燃气具时应仔细检查,使用燃气具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及警示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告知燃气具质量安全监管政策、燃气具禁止性行为等,强化消费者购买合格家用燃气具的安全意识。
下一步,千阳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流通领域燃气器具的执法力度,压实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规范燃气器具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燃气器具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筑牢守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