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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二、受理时间
在读大学生首贷、续贷:7月18日至8月1日(线上办理),8月1日至8月19日(线下办理)。
新入学大学生首贷:8月1日至9月30日(线下办理)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受理地点
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千阳县事业综合服务大楼B栋室)。
四、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均为千阳县。
2、脱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突发性变故或大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六、申请资料
(一)新生贷、在读大学生首贷提供资料:
①、《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在线(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