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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

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释放“铁拳”行动案件查办震慑效应,现集中公布一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健好医药(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年1月29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在调查某文化传媒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时,发现当事人作为广告主涉嫌发布虚假广告。2月1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以“医家讲坛”栏目形式发布“龟蛇酒”广告,发布期限为年1月17日至2月3日。广告中包含“大中华太医道三分治七分养入门者得康复修习者得长寿”“李玉斌主任医师”“太医派传人”“有太医传方”“场外视频连线患者”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当事人自行制作并提供给广告发布者进行发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二、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西安盛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虚构原价案

年6月8日,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营业场所设置了价格公示牌,内容为“周一至周五午市93元/位,晚市96元/位;周末及节假日全天96元/位”,店门口宣传展板上标注有“原价元”的内容。现场打开当事人美团店铺,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设置有如下到店套餐“套餐一:单人通用自助93.9元,划线价元,折扣6折;套餐二:特惠单人周内午餐71.9元,划线价元,折扣4.6折。”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美团店铺上述套餐“划线价”相关依据。6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以划线价为基准,通过实施价格比较的方式在美团店铺开展活动,“单人通用自助”划线价元、“特惠单人周内午餐”划线价元属于被比较价格,且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执法人员通过查阅销售记录发现上述被比较价格属于虚构价格,无实际销售记录。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三、宝鸡市千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宝鸡海升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对网上销售商品的用户评价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年4月16日,千阳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单,称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销售青苹果时,发放“好评返现2元”卡片。当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4月10日开始,当事人为增加用户好评,提升网购平台排名,提高商品销量,印制了“好评返现”宣传卡片,卡片上印有“五星评价+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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