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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度参

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度参保缴费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年4月30日。

三、缴费标准:缴费档次为元、元、元、元、元、元、元、1元、元,敬请广大城乡居民尽量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多缴多领,维护和保障自身长远利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经镇、村核实后可选择元的缴费标准。

四、缴费方式:今年全面应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手机APP)缴纳保费,敬请广大城乡居民自行安装手机APP,按选定档次缴费,也恳请有条件的城乡居民朋友为身边不会操作的人员帮忙代办。

特此公告

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17日

来源:千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编辑:千山晨曦

千阳县徐斌玉法律咨询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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