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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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日益严重和慢性病患者群体的不断扩大,人们对专业护工需求呈加速上升趋势。而护工行业的低水平管理、群体素质的良莠不齐、服务质量难保障等各种问题,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主要原因体现在:1.护工普遍由家政服务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构成,没有经过专业的护理知识培训,缺乏专业技能和护理常识;2.护工由社会第三方公司管理,各公司之间价格不断攀升,服务期临时加价,给病患及家属造成负担;3.用人单位只承担中介作用,部分缺乏责任心和道德感的护工无人监管,且部分护工未进行定期体检,在护理过程中有交叉感染的风险。
为此,千阳政协建议:01
健全制度,加强监督
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护工公司资质标准、准入门槛,并建立医疗机构对于护工管理公司的年度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陪护工作及质量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护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标准和服务规范等,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自愿选择是否雇佣陪护服务人员进行陪护;医疗机构对陪护服务管理规定、陪护服务人员派遣制度、陪护服务收医院滚动信息公告栏及科室公示栏等途径向社会公示。
02
规范服务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各级医疗机构及陪护服务机构要主动开展护工岗前、岗中培训,护工具备必要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护公队伍的从业素质,以不断提升陪护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各医疗机构对护工队伍定期进行技能考核,考核不及格者医疗机构有权退回陪护服务机构,确保专业陪护质量。
03
统一收费标准,维护病患权益
陪护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陪护服务机构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医院签订协议的陪护服务价格进行收费,不得私自额外收费;医院建立监督举报平台,对群众反映乱收费和不规范服务的护工及机构进行核实,医院可勒令退费,解除机构服务权限。(千阳政协高艺伟)
审核:牛小宁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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