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争创活动开展以来,麟游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从小处做起、从细处抓起”,力争以“小切口”满足民生“大需求”,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构建完善的司法保护体系,努力探索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具有麟游特色的“检爱护苗”之路。
一是开展春季滚动式巡讲,构建点对点预防体系。与县教体局联合开展以“学法守法用法、走好人生路”为主题的法治巡讲。由未检干警主讲,集中春季入学时段,在县城中小学范围内开展滚动式多媒体课堂教学。通过与春季返校的上千名中小学生面对面互动交流,把检察工作职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新知识,以及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内容有机融合在一起,向学生传授各种自护小知识,帮助厘清各层级的行为规范与法律边界这个“大问题”,构筑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护网,作法被《宝鸡日报》及相关自媒体刊发转载。
二是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构建面对面预防体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法院、公安、妇联等部门人员走进检察机关,举办以“强制报告共护未来”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以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为起点,详细阐释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概念以及主要内容,帮助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制度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结合办案实际,与县监委、公安、司法、团县委、县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干预实施办法》,向“六一”献礼,促进形成携手共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的良好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营造和谐的检校共建氛围,构建良好的舆论预防环境。及时与团县委、教体局、各有关学校联系,通过协助指导三所学校创建省市级“红领巾法学院”,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平安校园。1名党组成员被聘任为“红领巾法治辅导员”,2名干警被续聘为法治副校长,持续巩固检校共建平台。针对实践中涉案未成年人对今后学习生活的担忧,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新知识,以“违法犯罪的我能否参加高考”为主题,编撰未检法律常识解读,被市院“未你而画”栏目采用。通过讲好未检故事,传播未检声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答疑解惑,积极传递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司法保护舆论环境。
来源: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张录芳
陕西检察
作者/来源:宝鸡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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