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陕西省千阳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年第9号。
据通告,近期,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批次,其中餐饮食品5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调味品7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糕点5批次、粮食加工产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产品12批次。本次抽样检验项目样品99批次合格,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千阳县郭家粉面销售的豌豆粉面,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计)检出值为0.g/kg,标准要求≤0.03g/kg;检验机构为陕西亿德丰达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报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合格产品信息
不合格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