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51号)和《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号)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6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7月7日至年7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4.失信被执行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