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曝光涉县农商银行金融借款案件被执行人的公告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维护县农商银行的合法权益,推进诚信法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本院决定开展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限各被执行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主动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交付案款,逾期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本院将视情节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者将予以奖励。
举报(法院执行局)
千阳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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