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林吕向军刘晓宏)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是强化引领、推动落实、加快赶超的重要抓手,对于树立考核鲜明导向、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引导各镇、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发挥“双线”考核引领进行了深入探索,形成了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良好考核格局,激活广大党员干部赶超“潜能”,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千阳县、、连续三年荣获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县。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们立足实际,探索创新,以“双线”考核(“清单管理”线下考核和“互联网+”线上考核)为主线,推行差异化、精准化、科学化、常态化考核模式,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差异化”设置指标。推行“基础+特色”差异化考核,对镇、部门考核指标进行“瘦身增肌”。继续保留创先争优、脱贫攻坚一级指标,新增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项一级指标,取消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生态环境、民生改善5项一级指标;进一步精简优化二级考核指标,取消了产业扶贫、城镇建设、清洁行动、民政重点工作、卫生重点工作5项二级指标;差异化设置了蔬菜种植、粮食生产、人居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创建、先进评树、就业创业7项二级指标,共设置年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7大类22项,比去年增加了二级指标1项。构建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使其更加体现新发展理念,更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体现高质量发展等主攻方向。
二是“精准化”综合研判。突出考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市决策部署成效、考核高质量发展实绩。重点对年7个镇上报的21个自主实施项目深入现场实地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自主实施项目督促相关镇重新研判上报,充分发挥目标任务的引领作用。同时,将8项重点工作纳入共性考核、23项重点任务纳入专项考核,并由县委办等18个县级部门下达具体任务并负责考核,确保目标考核精准到位。
三是“科学化”正向激励。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依据各部门职能职责,突出考核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等的实际成效。设置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突出贡献奖、产业融合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传承文明惠民生突出贡献奖、创先争优奖等奖项,表彰追赶超越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工作者,树立鲜明的考核导向。-年,县财政拿出.75万元,累计对91个部门(单位)、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是“常态化”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主动作为,灵活方法,加强与分管县级领导、市级业务部门的汇报和对接,形成多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对接机制,承担市考指标的职能部门,每月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1次市考指标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各项指标在全市位次,制定相关措施。承担市考指标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每月向分管县级领导专题汇报1次市考指标完成情况,共同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是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精准。一是不同程度存在过于重视经济、短期考核指标,有忽视打基础、利长远发展指标设置的情况,围绕高质量发展“五项要求”,在考核指标分值占比、考核权重设置方面导向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科学合理设置指标难度大,虽然对考核对象进行了分类,但镇与镇之间(山区镇和川原镇)、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差异性,导致同样的考核指标完成的难易程度不同,而考核只看完成情况,不区分难易程度。
二是考核评价方法不够科学。一是在年终考核过程中,多采用定性的方法检查、测评、排序,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观性,容易导致考核者凭经验、印象和感觉作出评价,考核结果缺乏刚性约束。二是由于考核组人员力量薄弱等客观因素制约,平时跟踪督查考核力度不够,或多或少存在着平时不算帐,年终算总帐的现象。三是考核多为集中进行(半年或全年),因多种因素影响,在考核过程中偏重于查资料、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静态考核,考核者对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多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深度。四是无相对稳定的专业考核队伍,在进行年终考核时,只能从各部门临时抽调考核人员,在短时间内集中突击完成考核任务,影响了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一是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等结合不够紧密,考核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二是考核后对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的正面典型宣传不够,提拔重用力度不大;对问题严重、影响不好的反面典型的剖析不力、处罚松软,制约了鼓励激励作用的发挥。
三、对策建议
一是立足县域实际,优化指标体系。一是树立高质量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导向,加大高质量发展考核分值占比、考核权重,优秀等次应从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突出的镇和部门中产生,领导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也相应倾斜。二是根据各镇、部门之间的发展定位和基础条件,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突出考核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引导各镇、部门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锻长板。三是考核指标设置要尽可能地量化,明确标准、时限、要求。对难以量化的考核指标,要分项提出完成标准、完成质量,使抽象的考核指标变为直观的评价依据,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坚决防止形式考核。四是考核指标的设置,要重视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创新考核方法,规范考核程序。一是建议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大群众参与率,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有一定知情度关联度服务对象的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二是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平时考核办法,全面深入了解被考核单位的工作实绩,注重深入工作一线实地查核,多种考核情况相互补充印证,努力做到多考合一,切实减轻基层“迎考”负担。同时,年终考核工作必须抽调经验丰富、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考核组,把考准考实与推进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更好结合起来。三是大力推行“阳光考核”,进一步畅通考核工作举报机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认真受理对考核工作、考核对象的信访和举报,确保考核全过程公开透明,增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增强考核效应,注重结果运用。一是在年度考核结果反馈中,要注重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反馈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促其不断改进提升。二是把考核评价与落实“三项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有作为、有成绩、有贡献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地位,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规依纪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干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以高质量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
责任编辑:安心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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