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经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9日-20日,具体采样时间以街道、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在高新区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等)。
三、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根据所在街道、社区(村)安排,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前往采样点(采样点信息以街道、社区村通知为准)完成采样工作。
2.核酸采样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扎堆、不聚集。
3.主动出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健康码”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如有“健康码”异常,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4.采样完成后,请立即佩戴好口罩,有序离开,不得在采样点逗留。
5.严禁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到现场采样。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健康管理。
6.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应按规定报备并到指定发热门诊排查。
广大居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人员有序参加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测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年4月18日
关于开展天心区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根据天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在全区启动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年4月19日,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以街道、社区(村)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包括30类重点人群、当天进入本行政区域的流动人口。不包括红、黄码人员,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
三、请广大市民按照所在社区(村)、学校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四、核酸采样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主动扫“场所码”或“居民健康码”,采集过程中除采样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五、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请于接种疫苗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采样。
六、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将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八、对拒不接受核酸采样、顶替他人采样、扰乱采样秩序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居民朋友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发布不实消息,为全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长沙市天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8日
长沙县关于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根据长沙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决定在长沙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安排
4月19日:星沙街道、湘龙街道、长龙街道、泉塘街道、?梨街道、黄花镇、安沙镇;
4月20日:金井镇、高桥镇、路口镇、春华镇、果园镇、开慧镇、北山镇、黄兴镇、青山铺镇、福临镇、黄兴会展经济区、江背镇;
具体采样时间以镇(街道)、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所有在长沙县范围内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员、暂住人员、临时流动人员、外籍人员。不包括红、黄码人员,黄码人员请到专设的黄码人员采样点采样,红码人员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健康管理)。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居民在接到本通告后,请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指引,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2.核酸检测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被采样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出示“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健康码”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
3.近日如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须在接种疫苗48小时后进行核酸采样;
4.严禁居家隔离管控人员到现场采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应按规定报备并到指定发热门诊排查;
5.请广大居民提高疫情防控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不缺一户、不落一人、应检尽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相关安排部署,全力配合核酸检测,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检测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长沙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年4月18日
责编|宁嘉琪审稿|十三、张小楠、亚东、蓝小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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