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喜林作者郭锋)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千阳县向全县65个行政村选派名优秀干部驻村帮扶,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在乡村振兴一线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如何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关系着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成效。该县坚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培训提升、政治激励、物质保障方面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该县围绕党史知识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政策内容,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暨乡村振兴驻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名驻村干部接受培训,使新选派干部及时掌握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利用“掌上课堂”,及时推送各项惠民政策和民情日记、优秀个人事迹、经验做法等可读性较强的学习内容,促使“掌上课堂”成为驻村干部的“充电驿站”。
该县财政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年各1万元专项经费,落实生活补助、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县财政将驻村干部生活补助等政策性保障纳入单位财政预算,减轻单位经费负担。采取集体座谈、个别谈话,问工作情况、问个人诉求、问意见建议的“两谈三问”方式,全面了解基层一线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舒缓工作压力。健全驻村干部“定期走访、谈心谈话”机制,落实驻村干部有思想异常必访、家庭困难必访、工作难度大必访制度,传递关怀温暖,使驻村干部能够在基层安心、安身、安业。
该县还出台《千阳县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奖励激励措施(试行)》,干部驻村工作期满,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符合调任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全额事业单位;符合招录规定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考录或乡镇副职遴选。驻村工作满2期(4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至少晋升一次职级。连续2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授予“乡村振兴担当有为好干部”称号,奖励元;连续驻村满2期(4年)的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授予“乡村振兴敬业奉献奖”,奖励元。
责任编辑:安心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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