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县人民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和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工作统一部署,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优势,在原有的公益诉讼警示教育基地基础上,积极创新,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法治教育效果。
经过研究策划,该院分别在当地革命纪念馆、工合旧址等省级革命文物现场周围、秦岭及嘉陵江上游,建立了以红色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宣传标识和宣传景观小品,以图文并茂形式,通过政策法规引用、案例警示等内容展示,向广大群众和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提醒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意义和法律政策,培育当地群众对红色资源和革命文物保护意识、赓续红色血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该院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安排部署中,充分利用凤县发展实际特点,自去年年初就提出在五个方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和法治宣传教育,旨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提升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提供检察支持。该院以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重点,围绕当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打好秦岭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深化陕甘两省四县(凤县、两当县、徽县、略阳县)检察机关协作机制,抓好嘉陵江上游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立足县境内现有红色资源,进一步做好对红色资源的挖掘保护工作,积极稳妥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和革命文化传承的检察公益工作;服务县内林麝养殖产业,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公益诉讼法治宣传;同时加大对省道危化品运输监管和污染事故预防,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环境污染赔偿调查和支持起诉工作。以全方位的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宣传和办案,为打造最美凤县提供坚强的检察服务和保障。(作者潘永刚)
作者/来源:凤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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