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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年面向社会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名工作人员,陇县共19名。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21日至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对脱贫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陕西省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年4月21日08:00至年4月24日18:00。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4月23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4月23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时间:年4月21日08:00至年4月25日18:00。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报名结束后(4月24日18:00至4月25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发布考试公告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服务期限及待遇服务期限: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联系方式1.省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省人社厅咨询电话-,主要解答定向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各市主要解答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电话详见岗位表)。
2.网上操作技术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陕西省年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一览表
(陇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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