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红海包雪琴)近日,宝鸡市凤县河长制办公室开展了全县“最美家乡河”创建评选活动,凤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创建评选活动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与保障。
据悉,该院根据凤县“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河长+检察长”河道治理机制,充分调动公益诉讼检察志愿者积极性,对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线索排查,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存在问题河道有关行政机关和镇政府积极履行职责,全面清除“四乱”问题。
此外,该院已于年联合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两当县人民检察院、徽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嘉陵江上游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确定了以四院检察长为组长、主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院领导为牵头负责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的嘉陵江上游生态资源保护组,开展常态化保护工作,强化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文明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嘉陵江沿岸地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作者/来源:凤县宣传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