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常丰镇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明确提出“四个规范”的要求,严防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
一是规范建立“三资”专账。8个行政村分别为各村民小组统一建立“三资”专账,包括总分类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等,村民小组只设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资源台账。
二是规范收支管理。村民小组所有收入,必须缴入村级管理,坚决杜绝以收抵支、坐支挪用、收入不入账等行为。
三是规范票据管理。收款统一使用规范票据,必须票款同步、及时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
四是规范资源和资产的管理。村民小组资产和资源的添置和处置,必须严格按程序运作,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由村委会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法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成交后,签定规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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